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
释义 |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2.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3.付出较多义务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4.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5.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6.重大过错需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如下: 1、除非有特别约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2、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时,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予补偿。 4、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等。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判决。 5、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减少其分配份额或不予分配。如果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如果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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