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夫妻财产分配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 2、夫妻分居的共同财产分别管理和使用,分割时归管理和使用者所有;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的,按习俗支付的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夫妻共有的不适合分割使用的房屋,应当按照双方的住房条件和照顾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