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雇主应当为受聘用的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残津贴、生活费和抚恤金等待遇。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但是,这并不代表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一定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给受伤劳动者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伤残津贴、生活费和抚恤金等待遇。” 2.《劳动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按照工伤保险制度和相关规定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并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