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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食堂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释义
    工地食堂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
    1.餐饮服务许可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2.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可在当地所管辖的区卫生防疫站办理。
    3.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可在当地所管辖的区卫生防疫站办理。
    一、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
    1.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3.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4.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卫生防护设施图、生产经营场地的面积,主要生产加工所用设施以及卫生设施设备及型号。
    4.食品的生产者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规定分别提供的原材料,配方以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卫生质量,试产样品检验结果以及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
    三、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资料。
    3.受理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4.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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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