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超过一年还能鉴定和起诉吗? |
释义 | 工伤后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的 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一样吗? 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赔偿一样吗? 1、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伤残赔偿不一样。工伤鉴定及赔偿依据工伤条例进行。由劳动局、人社局主导负责。 2、司法鉴定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标准由公安系统主导负责。如果是工伤则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局管辖是唯一法定政府机构其他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吗? 1、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对职工的事故进行认定看是不是因为工伤造成的涉及到责任的划分。而伤残鉴定是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是赔偿的依据。 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苏州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 苏州市的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申请。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受了工伤职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受了工伤职工做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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