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规定:公民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相应法院管辖。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查、开庭审理、判决宣判。民事诉讼状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信息,如涉及第三人,需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参与诉讼。起诉状需本人签名。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3、法院排期开庭; 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三、民事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3、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6、起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几个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原告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审查、排期开庭、通知当事人到案并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并宣判判决结果。起诉状应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等。起诉状应由本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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