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等于已经结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已下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处理结果已经确定并告知当事人,不可更改。如果是醉驾标准,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属于酒驾未达到醉驾标准,只会被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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