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原产地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进口货物原产地的规定: (1)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由海关来确定,必要时,海关可以通知进口申报人交验有关外国发证机关发放的原产地证书。 (2)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生产或制造国为该货物的原产地。 (3)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被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地。所谓“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经过加工后,已不能按税则中原有的税目税率征税,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其以上者。 (4)石油产品以购自国为原产地。 (5)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而且数量合理,其原产地按主件的原产地予以确定,如分别进口,则应按其各自的原产地确定。 一、判断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以货物是否含有非本国原产的原材料、半成品和零部件为标准分两种情形: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十一条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按照国家规定保税进口的,其制成品或者进口料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口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进境时按照国家规定征收进口关税的,其制成品或者进口料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口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退还进境时已征收的关税税款。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