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原来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是因为申请再审人主张的事实缺乏证据支持, 2、申请再审人主张的事实存在与否可能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3、申请再审人提供的新证据可能证明其事实主张, 那么,再审申请人可以在其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申请再审。综上,当赔偿请求人遭遇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的情况时,可以按照情况采取适当法律行动。认为法院判决有错的应立刻提起申诉,而发现新证据且符合以上所提到的情形的要申请重新审查的赔偿请求人,则可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59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