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况可返还聘礼:1.未共同生活但已登记结婚;2.男方付聘礼导致生活困难。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生育、财产、经济状况、聘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确定返还比例。离婚后,若符合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聘礼:(1)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支付聘礼并导致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即使符合返还情形,也不意味着聘礼会全额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聘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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