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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一星期,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而是给签试用期合同,它违法吗?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开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只是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期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许多人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对《劳动法》不太了解,应该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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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