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伤人的判刑标准: ①如果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对打人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 ②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如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打架致人轻微伤判处: 1、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判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