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一般有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存续期限不同。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单位;而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一般为10年或15年; 2、规模可变性不同; 3、可赎回性不同。开放式基金具有法定的可赎回性。投资者可以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后,随时提出赎回申请; 4、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