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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特征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一、如何认定血液制品事故罪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活动的单位。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二、如何确定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血液活动的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三、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要件公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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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