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
释义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是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主观为过失。 一、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 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犯罪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4、犯罪客观方面是存在违背操作规定的行为,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采集血液事故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主体要件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3.客观要件是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主观要件是过失的心态。 三、采集血液事故罪客观要件的四要件是?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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