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6、驾驶运营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8、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9、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