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贿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其他较重情节”有以下八种: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