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有明确表示归个人所有的,则遗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双方还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