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而借钱不还的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1.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五十元;2.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3.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4.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5.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6.超过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九交纳;7.超过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八交纳;8.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七交纳;9.超过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六交纳;10.超过二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五十元;2.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3.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4.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5.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6.超过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九交纳;7.超过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八交纳;8.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七交纳;9.超过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六交纳;10.超过二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