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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主要有
释义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其权利包括: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一、国家可以保管遗产吗
    遗产是继承人共同的财产,从被继承人死亡到遗产分割都有一个过程,在这段时间里,是法定继承的,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还要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是遗嘱继承的,需要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还要通知遗嘱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因此,在这期间,如对遗产不加以保管,就有可能使遗产遭受毁损或遗失,也有可能被某个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隐匿和侵吞等,这就会损害继承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全体继承人的利益,从被继承人死亡到遗产分割这段时间,对遗产必须加以妥善保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实际控制他的财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依法负责保管遗产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存有遗产的人如果不应成为遗产保管人,应及时将遗产交付给遗产保管人保管。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我国虽然没有规定国家是否可以保管遗产,但是一般都会不可以的。
    二、立遗嘱公证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哪种情况可以推翻遗嘱
    可以推翻遗嘱的情况如下:
    1、遗嘱未签字;
    2、订立遗嘱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是遗嘱人受欺诈或者受胁迫所立的;
    4、遗嘱是伪造的;
    5、遗嘱被篡改的。
    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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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