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回四川需要隔离吗? |
释义 | 国内人群返川隔离及核酸检测相关规定如下: 1.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检测1次核酸,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2.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 3.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疫情风险较高的地市相关来返川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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