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抢夺武装部队印章罪的认定: 1、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 2、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印章管理秩序。 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