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了,是不是就是结案了?
释义
    法院执行已结案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依法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无财产可执行、中止执行、暂不执行以及无履行能力等情形。因此,法院确认被执行人已履行满足结案规定。
    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由此可知,法院被执行人已履行已经满足了以上结案的规定。
    拓展延伸
    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后,是否意味着案件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后,并不意味着案件执行完毕。执行费用的缴纳只是案件执行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执行程序中的费用,如执行文书的制作、执行人员的工资等。虽然执行费用的缴纳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但仅仅是案件执行的一个阶段。案件是否执行完毕,取决于执行程序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达到执行目的、是否完成全部执行程序等。因此,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只是案件执行的一部分,不能单纯以此判断案件是否执行完毕。
    结语
    综上所述,法院执行已结案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依法作结案处理的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行为满足了结案的规定,但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并不代表案件执行完毕,仅是执行程序的一部分。案件是否执行完毕需考虑执行目的是否达到、是否完成全部执行程序等因素。因此,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用不能单纯判断案件是否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5: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