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有关事项,可以在合同解除或者赔偿时予以抗辩。但是,保险公司必须在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有关事项的情况下,向投保人说明其权利义务,告知其可以请求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保险人不得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事项进行虚假陈述。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有关事项,可以在合同解除或者赔偿时予以抗辩;但是,保险人必须在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陈述有关事项的情况下,向投保人说明其权利义务,告知其可以请求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 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证明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的事项与保险标的有关,且投保人已经明确知道或者应当明知属于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