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加名字的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 |
释义 | 婚后加名字的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法院可根据情况处理:双方同意竞价取得则准许;一方主张所有权则需要评估并补偿;双方均不主张则可拍卖变卖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婚后加名字的婚前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人民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则应该准许;(二)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则评估机构会根据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按照当事人的要求拍卖或变卖房屋,并根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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