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开庭会通知家人吗 |
释义 | 刑拘开庭不会通知家人。刑拘开庭的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2、开庭10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3、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5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4、开庭3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5、开庭3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 6、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判决的执行方法如下: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以及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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