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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是怎样的
释义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场所以及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法人资格自成立时拥有,自注销时消灭。
    一、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要那些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单位是什么意思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如下区别:
    1、法律地位
    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2、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3、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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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