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从2020年起,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数外,外语考两次择优计成绩。3.2020年入学新生 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4.高职院校2021年起实行春季招生5.从2015年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并录取。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