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突然要你签解除劳动合同,然后重新让签一份劳务合同违法吗 |
释义 | 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生效的法律依据。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约,通知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生效。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50、89条规定了相关要求。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能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生效。如果当事人提前通知对方解约的,一般要通知的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就解除,例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辞职,三十日届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生效,解约证明也可以表明解约行为已经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签解除劳动合同并签办劳务合同,你有权拒绝吗?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你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一份劳务合同,你是否有权拒绝呢?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劳务合同,你有权向公司表达你的意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法律、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协商的影响。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未出具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劳务合同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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