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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玉溪:“礼让行人”却被后车追尾 看交警判怎么处理?
释义
    追尾事故一般由后车负全部责任。
    追尾事故和斑马线礼让行人没有必然关系,本质上是前车减速停车时,后车因跟车距离较近,刹车不及导致的。这样的事故,一般由后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遇前方有斑马线时,应提前减速,开车要时刻观察路况,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免遇紧急情况,刹车不及发生事故。
    6种情形需要礼让行人,分别为相邻车道、双向两车道、双向四车道、双向多车道、路口和右转弯车道,这些都是对当前道路常见斑马线的梳理。
    其中,行经单向两条以上车道的斑马线时,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了第一条车道,进入第二、三条车道,停在第一条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慢速安全通过,不必等行人走完整条斑马线。
    行经单向两条以上车道的斑马线时,如果同向行驶的车正在停车礼让行人,其他并行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停车礼让,千万不能超车通过,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路口右转时,遇到直行的行人,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岛之间的斑马线,机动车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时,也必须停车让行。
    遇到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时,由于行人相较于机动车而言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机动车仍应减速让行。如果见到行人从对向车道走来,距离行人最近的机动车应该停车让行。
    此外,再次需要说明的是,行人停止不前不会被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根据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提前观察,对行人进行预判,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机动车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机动车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只要减速通过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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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