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向业主收贷款保证金合理不 |
释义 | 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该行为是合法的,能够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开发商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分析。 1、银行通常要求按揭贷款的客户缴纳保证金,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按揭贷款保证金是必须支付的。 2、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费用,用于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只有在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会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给开发商。 3、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提供的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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