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苏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每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个月两千零二十元。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十八元五角。企业支付给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俭学学生的劳动报酬要按照小时进行计算,不可以低于当地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排除上述的内容后,劳动者每月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