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知情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公司合并的通知和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合并的基本情况、债权人的异议权、救济请求权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