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二、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拖欠本息;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可变更具体事项要求; (三)期房转现房时准许增加配偶为共有产权人的变更。 禁止性要求 信用不良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