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了需要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吗 |
释义 | 合同期满不续签的,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属于自然终止的情形,要根据当地的规章制度和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一、终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 终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其他。 二、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需要赔钱吗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要赔钱。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支付补偿金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以下2种情形员工不愿意续签原合同,公司向员工支付两倍赔偿金: (1)员工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到期了。员工提出签订新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只有接受的权利,而没有拒绝的权利,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订的就要支付赔偿金; (2)员工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和前一种情况一样,不签新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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