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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的
释义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1、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2、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3、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4、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
    拆迁安置费多久内发放
    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发放,且应先落实补偿后再进行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安置费多长时间内发放
    三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拆迁安置费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其内容含以下事项:1、 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 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 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承租人可以参与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算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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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