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未追加配偶名字,贷款由父母还,为单方赠与。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追加配偶名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够证明,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未追加配偶名字,贷款由一方父母还款,则房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贷款由夫妻双方还款,则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给登记的一方,但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给另一方补偿。如果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追加配偶名字,则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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