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有异议申请人怎样救济?
释义
    法律分析:
    赔偿义务机关在全面审查申请人书面材料后,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申请人对此决定不服的,依法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加以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四条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注意的是,诉讼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申请人收到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而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三个月的期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7: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