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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保证金的比例
释义
    一、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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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