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的效力: 1、债权由转让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全部转让,受让人将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当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告知受让人主张债权的所有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和债权的担保,以及所有被让与人占有的担保和文件; 3、转让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时,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债权、担保债权等主债权的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