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问责的对象是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党组织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党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