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冲突时,意定监护优先。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 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法律设立意定监护制度即是要尊重成年人自己的意愿,当然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