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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释义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债务追讨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债权债务纠纷应提供哪些法律上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债权债务纠纷中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债权债务纠纷代理词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
    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个人债务纠纷的证据包括哪些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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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