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离婚案件一审不判离的处理方法: 1、起诉离婚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提起上诉,通过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判决,上诉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当事人无需任何理由都可以提起上诉; 2、如果二审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申诉途径要求重新判决。但是因离婚案件可以在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内再提起起诉,司法实践中,对再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都会准许离婚,因此判决不准离婚不必进行申诉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