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归属问题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清偿时,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可协商偿还方式,无协议则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予以偿还。且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夫妻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可由双方对债务的偿还进行协议;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时再由法院依法予以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分担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分担原则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应根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担。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债务的性质和目的应当明确,确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夫妻双方应按照财产约定或者法定的财产制度进行债务的分担;再次,如果没有财产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收入能力、债务性质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担;最后,如果一方违反婚姻法义务,造成夫妻共同债务增加或者无法清偿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总之,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分担原则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分担原则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在清偿时,应优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若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此外,分担原则包括明确债务性质和目的、遵循财产约定或法定制度、公平合理考虑财产状况和债务性质,并对违约方承担责任。这些原则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利益,确保了债务分担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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