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与养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吗 |
释义 | 养子女不是直系血亲,没有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代位继承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特征有什么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 三、代位继承的概念及特征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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