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人两次传唤不到法院会怎么处理 |
释义 | 自诉人两次传唤不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受理案件,如果自诉人两次传唤不到庭就会按照撤诉处理。 一、起诉离婚由被告缺席开庭会怎么判 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被告缺席不参加庭审的,若是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出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如果是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不到场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如果开庭时一方不到场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怎么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 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中的一人或者两人是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现场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当庭审判;没有刑事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提供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退出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案件。自诉人被依法传唤两次,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被害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必要时,也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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