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查封房子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查封房子的条件是: 1、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 2、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 3、被确定查封的房子属于被执行人所有。 一、拆迁安置房能强制执行吗 拆迁的安置房能强制执行。如果安置房的所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中的义务,则其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扣押、冻结、划拨等方式执行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包括其合法所有的安置房或拆迁安置房所得的价款。 二、法院冻结房产会通知产权人吗 法院冻结房产之后会通知当事人的,并且必须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才可以。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的,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往往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因此,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一般会通知申请人,但是可能存在保全财产后没有通知被申请人的情况。 三、私人借贷不还坐牢吗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坐牢的。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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