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哪些补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失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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