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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要准备哪些证据
释义
    离婚诉讼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如下:
    1、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等。
    2、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明,如一方存在家暴、吸毒、重婚等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
    4、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的,应准备夫妻财产清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不想离婚能离婚吗
    一方不想离婚,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离婚诉讼,如婚姻中不存在家暴、虐待、重婚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不准许离婚的。判决生效的六个月之后,对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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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21:52